代办证照

合伙企业注册

合伙企业注册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6.主要经营场所证明(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只能有一个,并且应当在其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管辖区域内)。

  7.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8.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委托的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9.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须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1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

  1.依照《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合伙企业适用本规范。

  2.申请人是指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


免责声明:本站支持广告法相关规定, 且已竭力规避使用“极限化违禁词",如不慎出现仅代本站范围内对比,不支持以任何"违禁词”为借口举报我司违反《广告法》的变相勒索行为! 本站部分素材来源互联网,以传播信息为目的进行转载,如涉及版权请直接与客服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18173522325

扫一扫